创世纪》22:2是拒绝《圣经》中的上帝的理由吗?
在《创世纪》22:2中,上帝吩咐亚伯拉罕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伦敦《电讯报》在其文章“《圣经》中最糟糕的10段经文”中将这一段经文列为“第8位”。1著名的无神论者潘·吉列特在他的热门视频“您是如何成为无神论者的?”中提到了这段经文。2而在2009年与我的同事凯尔·巴特辩论时,美国无神论者丹·巴克问听众“记得关于当亚伯拉罕——他(上帝)要求亚伯拉罕牺牲他的儿子以撒的那件事吗。顺便说一下,亚伯拉罕应该说,‘没门儿,我比你好,我不会杀我的儿子。’”3
《创世纪》22:2真的是用来传播无神论的好经文吗?这段经文是否应该从逻辑上引导人们远离《圣经》和亚伯拉罕的上帝?
无神论是否不正当化杀人?
在讨论《创世纪》22章之前,人们不得不问无神论者,他凭什么认为杀害一个孩子是错误的或邪恶的?正如一些主要的非信徒所承认的,无神论在逻辑上意味着“一切都是被允许的”,4包括谋杀。难道无神论者不经常为谋杀未出生的孩子辩护吗?知名无神论者彼得·辛格在2000年表示,杀死一个已经出生但残疾的婴儿甚至都不是错的。他写道:“杀害残疾婴儿在道德上并不等同于杀人。很多时候,这根本不是错的。”5
十三年后,《医学伦理学杂志》发表了世俗生物伦理学家阿尔贝托·朱比里尼博士6和弗朗西斯卡·米涅瓦博士7的一篇文章,他们在文章中争论道:“我们所说的‘出生后堕胎’(杀死新生儿)在堕胎被允许的所有情况下都应该被允许,包括新生儿没有残疾的情况。”8将无神论推向其合乎逻辑的结论,他们继续说:
有人捍卫个人(如胎儿和新生儿)发展其潜能的所谓权利,但这种权利却被实际的人(父母、家庭、社会)追求自身福祉的利益所压倒……。新生儿(即使是健康的)需要精力、金钱和照顾,而家庭可能恰好缺少这些,这可能会威胁到实际人的福祉……9
朱比里尼和米涅瓦总结说:
如果说,即使胎儿是健康的,潜在父母的成本(社会、心理、经济)等标准也足以成为堕胎的理由……当胎儿处于新生儿阶段时,为堕胎开脱的同样理由也应为杀死潜在的人提供理由……
我们没有提出任何关于何时不再允许堕胎的主张,我们认为,实际上医生只需要几天时间就能检测出婴儿的任何异常。在出于非医疗原因要求出生后堕胎的情况下,我们不建议设置任何门槛,因为这取决于新生儿的神经发育,这是神经学家和心理学家能够评估的。
我们不主张出生后堕胎是堕胎的好替代方案……然而,如果在怀孕期间没有检测到疾病,如果分娩过程中出了问题,或者如果经济、社会或心理环境发生了变化,以至于照顾后代对某人来说成为无法承受的负担,那么人们应该有机会不被迫做他们无法承受的事情。10
是的,一些领先的无神论者已经大胆地将他们的世俗、自然主义、进化论思想推向了其逻辑结论(至少在理论上),主张杀死健康、无辜的新生儿,即使其他人愿意收养这些孩子。11
因此,一些世界上领先的无神论者已经证明了谋杀人类是正当的,即使这意味着夺去那个孩子仅有(根据自然主义无神论)的生命。那么,无神论者究竟如何才能客观地、非虚伪地谴责《创世纪》22章中的上帝和亚伯拉罕呢?
这是一个“试验”
尽管如此,《创世纪》22章并没有提出真正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上帝其实并没打算亚伯拉罕将他的儿子杀死作为燔祭;上帝的命令只是一个“试验”(22:1)。当一位母亲问她的小儿子(她在远处看到他弄得一团糟),“这是谁干的?”这个问题并不是为了获取信息。她是在测试她的儿子,看他是否会说实话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一个老师给她的班级出一份看似无法通过的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从未在课堂上讲过),学生们最初可能认为他们的老师非常不公平。然而,学生们后来得知,这场考试其实是对他们品格的“考验”:谁会诚实地接受他们的“F”,而谁会不诚实地作弊以得到“A”?最终,那些“失败”的人实际上得到了“100”,而那些“通过”的人得到了“0”。起初,在了解所有事实之前,老师看起来相当不公平;但最终,学生们学到了重要的人生一课,同时也发现他们的老师实际上是非常公正和睿智的。
《圣经》表明,上帝有时会提出问题或发表一些言论,这些并不是以更常见的方式,而是作为“教导时刻”或“试验”。在《约翰福音》6章,耶稣问腓力关于跟随祂的一大群人,说:“我们从哪里买饼叫这些人吃呢?”(约翰福音6:5)。但耶稣问这个问题“是要试验他,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样行”(6:6)。腓力和使徒们会不会回想起耶稣在加利利的迦拿婚宴上奇迹般地提供了100多加仑的美酒(见约翰福音2章),并得出结论说,如果耶稣愿意,祂同样可以奇迹般地喂养成千上万的人呢?或者,门徒们会不会因为人数众多和自然资源有限而担忧?耶稣知道他们不会为众人购买食物,但祂还是问了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对他们信仰的测试。祂让这成为一个成长的时刻。
在另一个场合,耶稣试验了一个外邦妇女(马太福音15:21-28)。最初(从表面上看),人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耶稣对这位向祂请求“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的女人很粗鲁、不慈爱(15:22-27)。然而,许多人忽略了一个事实,即耶稣是在试验这位迦南女人的同时,也在教导祂的门徒(他们之前声称法利赛人对祂的布道不服——15:12)心地善良的人如何应对可能令人不快的真理。与本章前面部分,那些对耶稣“严厉的布道”以硬心回应的假冒为善的犹太文士、法利赛人不同(马太福音15:1-12),一个寻求耶稣帮助的外邦女人承认了自己的不配,并在面对一个困难的、神圣安排的试验时坚持不懈地追求圣者。最终,耶稣做了祂从一开始就知道要做的事——祂治愈了这个谦卑女人的被鬼附的女儿。12
那么,这一切与《创世纪》22章中的亚伯拉罕有什么关系呢?简而言之,上帝其实从不希望亚伯拉罕牺牲他的儿子——正如耶稣不希望祂的门徒购买面包来喂养成千上万的人,或者祂不希望拒绝治愈一个外邦女人的女儿一样。亚伯拉罕的信仰被试验,他通过了测试,而无需真正杀死以撒(希伯来书11:17)。
事实上,如果亚伯拉罕真的杀了以撒,他反而是违背了神的旨意,因为正当亚伯拉罕准备杀死他的儿子时,“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创世纪22:11-12)。
诚然,上帝对亚伯拉罕的试验对这位族长来说是一个深刻而艰难的经历。但请记住,上帝一直都知道(1)这是一个试验,(2)试验的通过并不包括亚伯拉罕真的杀死以撒。这位族长对上帝表现出如此巨大、信任的承诺,以至于如果他的主人要求他这样做,他甚至愿意不保留(22:12)他最宝贵、应许的儿子。
[注意:尽管亚伯拉罕并不知道上帝在试验他(正如前面提到的门徒和外邦女人不知道耶稣在试验他们一样),但亚伯拉罕坚定地站在对神的应许上。主向他保证说:“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做他后裔……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创世纪17:19,21;18:14)。“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他所说的给撒拉成就。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21:1-3)。上帝再次提醒亚伯拉罕“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21:12)。同一位在《创世纪》22章几节之后试验亚伯拉罕忠诚的神,正是最近向他承诺以撒将有许多后代的神(创世纪12:1-3;13:16;17:2,4-6,16)。因此,亚伯拉罕得出结论,尽管他可能在神的试验命令下杀死他的儿子,但上帝会几乎立即将他从死中复活。
亚伯拉罕的洞察力和信心在他对陪同他和以撒部分旅程的年轻人说的话中得到了体现:“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我们就回到你们这里来。”(创世纪22:5)。注意,亚伯拉罕没有说“我”会回到你们这里,而是“我们”(亚伯拉罕和以撒)“我们就回到你们这里来”。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的那样,亚伯拉罕愿意献上以撒,“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11:19)。这种完全的信任正是任何寻求上帝的人所需要的(马太福音16:24-25;腓立比书1:21)。13]
注释
1 “《圣经》中最糟糕的10段经文”(2009年),《电讯报》,https://www.telegraph.co.uk/news/religion/6120373/Top-10-worst-Bible-passages.html,加粗部分。
2 潘·吉列特(2010年),“您是如何成为无神论者的?” BigThink,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3rGev6OZ3w。
3 辩论:《圣经中的上帝存在吗?》丹·巴克对凯尔·巴特(2009年),Apologetics Press,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k4UCvY89U。
4 让-保罗·萨特(1989年),“存在主义即人道主义”,在《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到萨特的存在主义》一书中,编者:沃尔特·考夫曼,译者:菲利普·迈雷特(Meridian Publishing Company),http://www.marxists.org/reference/archive/sartre/works/exist/sartre.htm,加粗部分。
5 彼得·辛格(2000年),《伦理生活著作》(纽约:哈珀柯林斯出版公司),第193页,加粗。
6 朱比里尼博士是“牛津马丁传染病集体责任项目”的高级研究员(https://www.practicalethics.ox.ac.uk/people/dr-alberto-giubilini)。
7 弗朗西斯卡·米涅瓦博士目前是米兰大学的研究员。她的大部分工作集中在应用伦理学领域。她还是《争议性观点杂志》的共同创始人和共同编辑。更多信息,请参见 www.francescaminerva.com。
8 阿尔贝托·朱比里尼和弗朗西斯卡·米涅瓦(2013年),“出生后堕胎:为什么婴儿应该活着?”《医学伦理学杂志》,39[5]:261,https://jme.bmj.com/content/medethics/39/5/261.full.pdf,加粗部分;https://jme.bmj.com/content/39/5/261。
9 同上,39[5]:263。
10 同上,加粗部分。
11 朱比里尼和米涅瓦写道:“我们建议的是,如果实际人的利益应当优先,那么对于那些因为放弃新生儿进行收养而受到伤害的妇女来说,出生后堕胎应当被视为一种允许的选择”(39[5]:263)。
12 关于这个试验的更多讨论,见埃里克·莱昂斯和凯尔·巴特(2011年),“耶稣对叙利亚腓尼基女人是否不够友善?”Apologetics Press,https://www.apologeticspress.org/AllegedDiscrepancies.aspx?article=3797&b=Matthew。
13 关于对《圣经》中关于生命、死亡和永恒教导的进一步洞见,请见埃里克·莱昂斯(2022年),“理解生命与死亡的意义”,Apologetics Press,https://apologeticspress.org/making-sense-of-life-and-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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